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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微软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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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1月16日宣判美国微软公司和微软(中国)公司败诉,判决微软侵权成立!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了中易中标公司享有的中易宋体、黑体两套曲线中文字库共约4万多个汉字的著作权。

每一个中国人的电脑几乎都使用美国微软公司生产的Windows操作系统,而Windows操作系统之所以能够处理中文,是因为其中使用了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是中国人研制的,因此每一套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都含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可以说,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对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的支持,是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获取巨额利润的桥梁。本案判决对美国微软公司侵犯中文字库自主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做出明确认定。

北京中易中标公司诉美国微软公司和微软(中国)公司侵犯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一案,长期以来倍受国内外各界关注。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年多的审理,今天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北京市一中院于2009年11月16日开庭宣判美国微软公司和微软(中国)公司败诉,判决微软侵权成立!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了中易中标公司享有的中易宋体、黑体两套曲线中文字库共约4万多个汉字的著作权。

这是中国企业起诉美国微软公司知识产权侵权,并获得一审胜利的第一案,是中国目前最大知识产权案的首捷!

数年来,一贯标榜自己极力维护知识产权、指责中国人“盗版”的美国微软公司,却在中国国内和世界范围销售的每一套Windows 2000、XP、2003等操作系统中,都侵犯着中国的知识产权!

案件背景要追溯到1994年,微软的Windows 95为了进入庞大的中国市场,需要预装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系统,使之成为Windows 95中文版。美国微软公司与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电子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4年12月签订了《Windows 95中文版项目合作备忘录》;又于1995年9月签订了《Windows 95中文版项目标准规范合作协议书》。1995年11月美国微软依上述协议确定的范围和原则与企业签订了特许授权协议。所有的协议都明确指出该授权仅允许美国微软在Windows95中文版的范畴内使用被授权的产品。

但美国微软在其后的Windows 98、 2000、2003、XP中文版及全球销售的多国语言版等产品中,在未经中国政府批准和中易中标公司授权,也未支付任何知识产权使用费用的情况下,大量使用了中易中标公司的中文字库。也就是说,自1998年之后,美国微软在全球无偿地使用着中易公司的中文字库等自主知识产权。根据微软公开披露的销售业绩信息,其在中国国内和世界范围销售的侵权产品的数量特别巨大,不但给中易公司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当前侵权后果还在不断扩大。为此中易公司在本案的诉讼中,已经强烈要求微软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该请求已经得到人民法院的依法支持。

中易字库,是中易公司将中国历代书法艺术和当代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高度结合,经多年设计研发,创作出各种字体风格、用曲线描述的中文字库。这些字库产品不但符合国家标准,而且字形规范,优美,艺术性极高。经国家级的评测和审定,确认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

《郑码》中文输入法系统,是继承了我国著名文字学家郑易里先生对汉字殚精竭虑研究半个世纪、后期和郑珑共同发明的对10万以上的任何汉字进行快速输入和检索的重大专利发明的转化创新成果。经我国权威专家多次审定,具备“规范、易学、快速、通用”的宝贵特点,《郑码》不但解决了所有汉字快速进入计算机的历史难题,而且具有国内外领先技术水平的创新中文输入系统。

2007年4月23日,中易公司就美国微软自Windows 98之后,未经授权就擅自使用中易字库和《郑码》中文输入法的严重侵权行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立案。经2008年1月15日、2月26日、5月29日等多次开庭审理(当时微软申请不公开审理),现已案情大白,北京一中院依法公开做出了判决。

本案判决确认了美国微软公司的侵权成立,证明了微软长期以来一直在严重地侵犯着中国人的自主知识产权!随着中国法律法规和司法的完善,中国人对依法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认知也在不断提高和成熟,中国人已经意识到只有保护好自己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才能真正得到世界的尊重。

本案判决的意义在于,以高科技形式体现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汉字文化的自主知识产权,在法律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北京中易中标公司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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